2020呼和浩特公安局招聘280名留置看护警务人员聘用及待遇
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聘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政审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如拟聘人员自动放弃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间如出现举报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实不符合聘用资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考录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呼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相关公告。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薪酬由市财政全额保障,参照《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市本级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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