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锡林郭勒盟招聘中小学教师139人公示与聘用
公示与聘用
1.对考察合格人员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且未满试用期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辞职或以借调名义离开聘用单位,否则按违约处理。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和列编;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聘用地区同类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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