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赤峰市乡镇(苏木)事业单位招聘1127人聘用待遇
聘用
(一)公示期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旗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所有人员均签订期限为5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手续办理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因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空缺岗位,经旗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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