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呼和浩特市中电投(内蒙古西部)新能源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公司简介
电转草项目为设施农业示范科技项目,项目选址位于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本期计划建设一座标准化智慧牧场,设置种植车间和饲料加工车间,总占地面积约7.35公顷。种植厂房整体结构属蔽日型植物工厂,种植架主要采用铝制结构,总种植层数在15层以上,种植面积约12万平方米;植物生长日光灯采用超高亮全光谱LED光源,为植物提供远红外生命光线;利用智慧自动化系统对作物培育全过程的温度、湿度、光照、CO2浓度以及营养液成分等条件进行自动控制,使洁净种植厂房内作物生长不受或很少受自然条件制约,且不受污染。项目深度融合了先进农业科技与高水平工业技术,具有深刻而广泛的示范作用和科技引领作用。远期规划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拓展。内部主要由新品种孵化区、种植区、收割区等组成;系统外部由配供电区、饲草加工区、储存运输区、肥料加工区等组成,各区域由小型化模块拼接而成,实现全环境、高度智能管控。
本项目产品为金莒草,预计一年可产15-20茬,产量5-6万吨。实验室种植的金莒草蛋白含量21.8%-24.48%,属高等级养殖饲料。项目投资估算1.4亿元左右,年耗电量约1400万度,年耗水量约3.2万吨。
作为农业4.0的先行者,实现牧草产品工业化生产,使牧草种植、生长摆脱了自然环境束缚,依靠标准化的工业化生产,有效保障我国优质牧草生产的安全。
项目计划4月份开工建设,11月份产出第一茬鲜草。
为规范新能源项目前期管理,经国家电投内蒙古人资研究决定,由蒙西新能源公司统筹负责绿能智慧牧场筹建处一体化管理。
一、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双向选择、人岗相宜原则。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符合条件人员公开选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工作地点
牧草技术管理 2人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同国家电投内蒙古公司企业文化,忠于企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团队协作精神。
2.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能力。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适应工作要求。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招聘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详见招聘职位中招聘岗位主要职责及任职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要求按规定格式填写《绿能智慧牧场筹建处公开招聘报名表》,并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旗县级及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各类荣誉证书的扫描件和竞聘报告word文档电子版(字数1000字左右)、报名表word文档电子版发至指定邮 箱。
2.报名时间:2020年4月27日—5月3日下午17时,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宫女士
联系电话:13847662015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聘岗位要求和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进入下一考核程序。
笔试与面试时间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不符合条件的,不另行通知。
(三)理论考试
采取闭卷形式,内容包括:企业管理、安全管理、专业知识,以及公文写作等。理论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权重占公开选聘考核总成绩的40%。
(四)面试考核
面试由应聘演讲、结构式问答、随机问答三项内容构成。权重占公开选聘考核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选聘资格。
(五)党委会研究决定
根据笔试与面试成绩,筹建处人资部门提出选聘人员任用建议,经党委会讨论决定。对决定任用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
(六)任用
1.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任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试任职务的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试用期满不胜任的,按照具体情况延长试用期或或解除劳动合同。
2.被录用人员录用满一年后,对被录用人员进行岗位称职率考核评价,称职率低于80%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有关规定
(一)相关年龄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3月31日。
(二)报名参加竞聘者,需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人力资源部门公章。
(三)受原单位党纪、政纪处分尚处责任追究期内的不得参加选聘;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尚未有结论的不得参加选聘。
(四)应聘者被录用后,办理员工档案转移及相关调入手续,薪级、福利、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待遇按照筹建处有关规定执行。
(五)应聘者本人必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用资格;对于已经录用者,解除劳动合同。
(六)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不准泄露工作过程中的任何情况;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党纪、行政处分。
(七)聘用人员在原单位的调动(离职)手续由本人负责办理;
(八)绿色智慧牧场筹建处不承诺解决聘用人员配偶工作等问题;在没有正式通知前,不接待应聘人员来访。
七、纪律与监督
1.参加选聘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搞非组织活动。若提供个人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或进行非组织活动,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选聘、任用资格。
2.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不准泄露工作过程中的任何情况。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党纪、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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