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乌海市事业单位引进100人考核范围筛选办法
报名结束后,根据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学历、毕业院校、所获荣誉奖励、是否为中共党员、是否为乌海籍等情况,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员。同一专业类别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未达到1∶5比例的,直接进入考核。
筛选赋分规则: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各类院校均为6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985”院校4分、“211”院校3分、普通本科院校2分),全日制本科生(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985”院校3分、“211”院校2分、普通本科院校1分),硕士研究生的本科阶段院校是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985”院校的加1.5分,本科阶段院校是“211”院校的加0.5分。QS世界排名前1000名的境外院校相当于国内“211”院校,其他境外院校相当于国内普通本科院校。同等学历、院校的考生,乌海籍优先;如出现并列情况,综合考量考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和院(系)级各种荣誉奖励、是否为中共党员等条件进行排序,排序顺序为国家级荣誉奖励优先于省级荣誉奖励,优先于校级荣誉奖励,优先于中共党员,优先于院(系)级荣誉奖励。
筛选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员后,将在乌海党建网站进行公布,并进行资格复审。未进入考核范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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