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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乌海市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人才储备通知

乌海人力资源保障局 | 2020-04-01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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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乌海市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人才储备通知

  各类中小企业:

  为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基层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培养造就一批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知识、经过实践锻炼的管理、研发和生产技能人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在全市已有29家人才储备单位的基础上,继续扩大储备基地规模。政府给予参加人才储备的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不低于700元的补贴,现就招募2020年乌海市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人才储备基地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请储备企业条件

  凡在乌海市范围内注册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基层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符合以下条件均可申请:

  (一)经营证照完备。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社会信誉的企业单位。

  (二)具有固定生产经营项目。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2年以上。

  (四)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五)能够提供培养、锻炼储备人才的工作岗位。

  (六)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无不良用工记录。

  (七)具有完备严格的管理制度。

  二、储备高校毕业生招募对象

  内蒙古自治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及毕业3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已参加过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目前在岗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人员均不在招募范围内。

  三、人才储备期限

  高校毕业生储备期为2年,与储备企业签订《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协议》。

  四、储备程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经发布《2020年乌海市中小企业人才储备岗位需求公告》。根据储备单位提供的岗位确定储备名额,凡离校3年内未就业乌海市户籍高校毕业生(全日制)均可申请。申请储备的高校毕业生根据发布的招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高校生的公告要求,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提交申报材料。经储备单位和申请储备的高校毕业生见面洽谈、双向选择后,储备单位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报拟储备高校毕业生名单。

  五、储备期间待遇

  高校毕业生参加人才储备与所在储备单位签订《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协议》,享受与所在储备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储备单位为储备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政府对参加人才储备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700元的补贴,储备人员享受政府提供的储备前免费体检,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颁发《高校毕业生面向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证书》。储备期满高校毕业生同时享受更多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参加自治区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照服务基层期满人员定向招录政策执行,在服务地参加上述公开招聘的,不受盟市、旗县户籍限制,在申报中高级职称可以放宽条件,优先评定。

  六、申报时间及咨询电话

  2020年3月20日—4月30日

  市人才交流中心:(海勃湾滨河新区市政府东)

  联系人:罗明德 联系电话:0473-3158035

  海勃湾区人才交流中心:0473—2059708

  乌达区人才交流中心:0473—3666592

  海南区人才交流中心:0473—402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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