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赤峰阿鲁科尔沁旗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公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旗司法局会同旗人民法院、旗公安局制定了《阿鲁科尔沁旗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现选任工作已经结束,确定以下135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受理时间为2019年12月25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不含周六日)。
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对公示的拟任人选存在违纪违法行为、不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实名举报和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来信来访地址:旗人民法院、旗公安局、旗司法局。
受理电话:7274061、2790918、7232952。
受理日期:2019年12月25日- 12月31日(不含周六日)。
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法院
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
阿鲁科尔沁旗司法局
2019年12月24日
原文标题:阿鲁科尔沁旗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的公示
原文链接:http://www.alkeqq.gov.cn/xxgk/dtxx/ggtz/a58d98ae_4d64_4a0f_80cb_7d4d516b89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