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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间组织国际交流协会秘书处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8-02-13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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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民间组织国际交流协会秘书处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北京市民间组织国际交流协会秘书处(以下简称“市民交协秘书处”)为北京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所属规范收入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会员单位开展民间国际交流;承担本市民间组织对外宣传工作;承担北京市民间组织国际交流协会的日常工作。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结合岗位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人数

  此次公开招考职位1个,招考人数1人(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

  (四)1982年2月13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职位所需的专业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六)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公开招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起止时间为2018年2月13日至3月10日

  报名方式:本次招考采取邮寄报名的方式。招考人员可登陆北京市人力社保局(www.bjld.gov.cn)、北京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www.bjyx.org.cn)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于2018年3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邮送至北京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南河沿大街97号。

  联系人:段士合 电话:65265419

  2.材料要求如下:

  (1)填写清楚报名表(见附件2)中要素,在右上角粘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2)户口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学位、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5)职位条件明确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书复印件;

  (6)自行准备的其他材料。

  3.资格审查:根据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

  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单位将通知报名人员进入笔试环节。报名人数比例低于3:1的,取消该职位。

  (二)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全市统一组织考试,时间3月24日下午。

  2.资格复审: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笔试成绩(60分以上者)前5名人员进入面试,如遇考生个人原因不能参加面试,则依次等额递补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携带资料原件。

  3.进入面试人员,需参加单位组织的专业笔试和面试,时间定为5月上旬,以实际通知为准。

  4.综合成绩:按照综合能力测试成绩50%、专业笔试成绩25%、面试成绩25%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上述环节时间、地址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执行。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考察。

  (四)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北京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被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四、需要说明的事项

  1.报考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均需使用A4纸,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2.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3.具体笔试、面试通知及公示结果等见北京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网站。

  4.本次招考,除在相关网站公示信息外,将以电话方式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注:报考者应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咨询电话:65265419、65140042
 

附件1:公开招考职位计划表(点击下载)
 

附件2:公开招考职位报名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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