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招警行测数量关系比与比例及化简比
【导读】公安招警考试中,行测数量关系比喻比例及化简比的考察有那些,且看本文介绍:
考点技巧
比的意义和性质
两个数相除又叫做两个数的比。“:”是比号,读作“比”。比号前面的数叫做比的前项,比号后面的数叫做比的后项。比的前项除以后项所得的商,叫做比值。
例如:3:4=3:4=3/4
比的前项和后项分别乘或除以同一个数(0除外),比值不变
比例的意义和性质
表示两个比相等的式子叫做比例,组成比例的四个数,叫做比例的项。两端的两项叫做比例的外项,中间的两项叫做比例的内项。
例如:12:16=6:8
在比例里,两个外项的积等于两个内项的积。
化简比
根据比的基本性质把比化成最简单的整数比,即:把比的前项、后项化成最大公因数为1的整数。
(1)整数比的化简方法
前项与后项都除以它们的最大公因数。
例如:16:28=(16÷4):(28÷4)=4:7。
(2)小数比的化简方法
根据小数点的移动规律,先将前项、后项都扩大相同的倍数,将它们化成整数比,再根据整数比的化简方法进一步化简。
例如:1.8:2.4=18:24=(18÷6):(24÷6)=3:4
(3)含有分数的比的化简方法:
用分母的最小公倍数去乘比的前项、后项、把分数比化成整数比,再将整数比化简。
例如:2/5:4/9=(2/5X45):(4/9X45)=18:20=9:10.
连比:三个或三个以上的数组成的比称为连比,如2:3:5
典例赏析
【例】甲、乙两数之比为2:3,乙、丙两数之比为4:5,,则甲、乙丙三个数的比为( )
【答案】8: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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