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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2024年事业单位招聘医学类专业岗位考察相关事宜通知

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网 | 2024-04-09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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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兰察布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岗位考察相关事宜的通知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医学类专业岗位考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具体考察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乌兰察布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岗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

  二、考察相关事宜

  卫生健康系统应聘人员考察工作由市卫健委负责组织实施;市社会福利院和市精神康复医院应聘人员考察工作由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应聘人员考察工作由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考察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1、卫生健康系统应聘人员:

  时间:2024年4月15日;

  地点:市卫健委五楼501室;

  联系电话:0474—8324039; 0474-8303202。

  2.市社会福利院和市精神康复医院应聘人员:

  时间:2024年4月15日;

  地点:市民政局1308室(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永安路中段西侧);

  联系电话:0474—8300753; 18947855599。

  3.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应聘人员:

  时间:2024年4月15日;

  地点:市医疗保障局917室(集宁区致远街社保大楼);

  联系电话:0474—8241440。

  (二)考察方式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三)考察要求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考察部门进行考察,考察部门对应聘人员个人档案及其他相关要求材料进行审阅。

  2.应聘人员提取个人档案需要出具调档函的,请于考察前到对应考察单位办理。

  3.考察具体事宜由考察部门确定,应聘人员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四)考察递补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以拨打拟递补人员本人报名预留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拨打本人报名预留电话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后续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

  1、乌兰察布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岗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xlsx

  2、乌兰察布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岗位考察材料清单.doc

  乌兰察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8日

  原文标题:关于乌兰察布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岗位考察相关事宜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www.wmpta.org.cn/article/53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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