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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事业单位招聘包头市直及旗县区所属岗位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 2024-01-18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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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包头市直及旗县区所属岗位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各有关考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安排,现对包头市市直及各旗县区所属事业单位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方式及时间

  1.资格复审方式

  为进一步方便考生,本次资格复审工作采取网络审核方式进行。请应聘人员于规定时间内通过PC端或手机端登录资格复审网站(网址链接详见文末,考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3),确认信息并选择面试语种后,将资格复审需提交的证明材料以照片或PDF形式上传提交(务必保证图片字迹清晰)。

  2.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1月23日9:00—1月25日17:00。审核工作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12:00。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尽早提交材料,防止因无法及时补充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影响聘用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资格复审提供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与应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证书原件和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证件及材料:

  1.《报名登记表》(需本人亲笔签名)、《资格复审通知书》(自行从报名网站打印);

  2.身份证(正反面);

  3. 应聘限制户籍(或生源地)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原户籍注销页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5.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6.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

  7.应聘定向招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加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报名表原件,及其他岗位所需文件(证书)复印件。

  8.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9.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10.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以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表、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11.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有关证件、证明原件。

  三、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主要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及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2024年以后毕业的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工作人员的,不符合报考条件、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所有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考生须在确认信息页面注明面试使用语言。面试可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考生只可选择一次,不接受临场更换语言。

  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教师岗位人员无须选择面试语言,在面试环节时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4、材料提交成功后,请随时关注审核结果。

  5、对资格复审后出现名额空缺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于近期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专栏公布,请未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注意查询自己是否进入递补资格复审范围,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6、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与所提交材料相关的问题请咨询招聘单位。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7、后续公告请自行关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专栏。

  资格复审网址:https://zpks.haihr.com/index.php/reg/signlogin/?EXAMID=2658

  附件:1.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xls

  2.考生操作手册(手机端).docx

  3.考生操作手册(PC端).docx

  包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18日

  原文标题: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包头市直及旗县区所属岗位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rsj.baotou.gov.cn/sydwgkzpxx/25036606.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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