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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赤峰敖汉旗选拔22名已安置到乡镇苏木的退役军人到旗直事业单位工

敖汉旗政府 | 2023-06-27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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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赤峰敖汉旗选拔22名已安置到乡镇苏木的退役军人到旗直事业单位工作公告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进一步提升退役军人保障能力和水平,优化退役军人安置结构比例,按照《中共敖汉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编委会会议纪要》(敖机编纪字〔2023〕2号)及敖汉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敖汉旗选拔已安置到乡镇苏木的退役军人到旗直事业单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敖政办发〔2023〕41号)要求,选拔部分已安置到乡镇苏木的退役军人到旗直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拔计划

  本次公开选拔22名已安置到乡镇苏木的退役军人到旗直事业单位工作。

  二、选拔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敖汉旗选拔已安置到乡镇苏木的退役军人到旗直事业单位工作岗位表》。

  三、选拔人员范围及条件

  (一)选拔人员范围

  2011年11月1日《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以后,旗人民政府安排到乡镇苏木工作的退役士兵(士官)。

  (二)选拔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近三年的考核结果合格以上等次。

  (三)下列人员不得选拔:

  1.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年限的;

  3.按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调配规定的。

  四、选拔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选拔按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选岗与考核、公示、办理调配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7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参加选拔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2、报名地点:敖汉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2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本次选拔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5、有关要求:

  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参加选拔人员登陆敖汉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ahq.gov.cn)下载《敖汉旗选拔已安置到乡镇苏木的退役军人到旗直事业单位工作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参加选拔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不予审核通过。《报名表》须经工作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时要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以上材料均需报名时提供,报名截止后所提供的材料一律视为无效。

  6、资格审核:由旗委编办、旗人社局、旗退役军人事务局组成资格审核小组负责资格审核。

  7、本次报名不收取费用。

  8、其它事项:

  参加选拔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表,并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资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考核或选拔资格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参加选拔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选拔过程始终处于畅通状态,以便于随时联系。

  (二)笔试

  1、此次选拔笔试不设开考比例,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和考试内容,一张试卷,满分100分,只须使用汉文作答。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另行在敖汉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

  3、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在敖汉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笔试成绩,除已参加考试但成绩为零分的特殊情况,不接受报名人员查分申请。

  4、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成绩并列,另行加试确定。

  (三)选岗与考核

  考试成绩发布后,报考人员按照成绩高低以1:1的比例优先选择岗位。在考核、公示、办理调配手续等环节出现空缺时,均从未选岗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考核工作由招录单位负责并形成考核报告报人社局备案。考核内容为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身体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考核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拟选拔考核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坚决“一票否决”。考核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拟选拔考核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

  (四)公示

  招录单位根据考核结果,经单位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以党组文件报旗人社局党组会议通过后,在敖汉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调配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拔的由旗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调配手续。

  五、纪律和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选拔工作中涉及与参加选拔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选拔工作公正性的,应当回避。

  (二)对参加选拔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参加选拔人员与选拔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以及选拔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敖汉旗公开选拔已安置到乡镇苏木的退役军人到旗直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本公告解释权归敖汉旗公开选拔已安置到乡镇苏木的退役军人到旗直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报名咨询电话:0476--4321681

  纪律监督电话:0476--4321173

  附件

  1.敖汉旗关于选拔已安置到乡镇苏木的退役军人到旗直事业单位工作岗位表.xlsx

  2.敖汉旗关于选拔已安置到乡镇苏木的退役军人到旗直事业单位工作报名表.xlsx

  敖汉旗公开选拔已安置到乡镇苏木的退役军人到旗直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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