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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内蒙古选调生考试:有关政策

内蒙古华图 | 2023-01-17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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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内蒙古选调生考试:有关政策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影响选调情形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二)选调生主要分配在旗县(市、区)直部门、苏木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录用后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公务员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试用期满后到嘎查村任职2年,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其间不得借调或交流至上级机关。

  (三)选调生在基层锻炼年限不少于3年。其间不得参加公务员考录、遴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得通过借调、交流等方式离开所分配的基层工作单位到上级机关工作。

  (四)上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拿出一定比例优先从基层锻炼期满选调生中遴选。对特别优秀、具备条件的选调生,根据工作需要择优选拔进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或交流到上级机关和重要职位。

  (五)本次选调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公告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15354862635、15354862530、13384872878、0471—481290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0471—6600198、6601168、6601702。

  咨询时间:2023年1月28日至2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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