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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包头市旗县区事业单位招聘进行体检、考察通知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 2022-07-27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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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包头市2021年旗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行体检、考察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包头市2021年旗县区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安排,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详见附件1)。现将体检、考察工作通知如下:

  一、体检相关事宜

  (一)体检时间:2022年8月1日—8月5日早上8:00。各岗位具体体检时间详见附件1“体检时间”一栏。

  (二)体检医院:国药北方医院(青山区团结大街16号、九星电子西600米路南)。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参加体检时考生要携带本人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2寸近期红底彩照一张。体检费470元由考生支付。

  (五)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需出示电子健康码,请入场前提前准备。考生在进行体检时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摘除口罩。

  二、体检须知

  (一)体检前3天晚上应早休息,避免疲劳。

  (二)在体检前3天内少吃或不吃高脂、高糖食品,不要饮酒。

  (三)晨起应空腹来医院体检。

  (四)若正服用抗生素药或维生素及减肥药应停掉。

  (五)若考生处于妊娠期请提前联系招聘单位并如实告知。

  三、考察事宜

  (一)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成立考察工作领导小组。考察时间从8月6日至8月20日,请各考生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及时提供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未按时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并按照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规定和要求,根据招聘岗位的条件,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经小组研究形成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阶段递补只进行一次。

  对以上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附件:1、包头市2021年旗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xls

  2、各招聘主管部门体检、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xlsx

  包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

  2022年7月27日

  原文标题:关于对包头市2021年旗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行体检、考察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rsj.baotou.gov.cn/sydwgkzpxx/2494004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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