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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兴安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乌兰浩特市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岗

乌兰浩特人民政府 | 2022-06-16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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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兴安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乌兰浩特市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岗位)体检、考察公告

  现将2021年兴安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乌兰浩特市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附件1)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1号)及修订标准执行。

  (二)体检时间、地点、费用

  具体体检时间:2022年6 月17日上午7:00;

  体检地点:乌兰浩特市人民医院;

  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费金额466.5 元,要求体检当天在体检医院通过微信缴费。

  (三)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三日清淡饮食、忌酒,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检查前禁食8-12小时。

  2.采血及做上腹部彩超检查需空腹,采血后请用力压迫棉球5分钟,以防皮下出血。

  3.体检前一天清水清洗外阴,体检当日取尿标本时接中段尿。

  4.女性月经期不做尿检(经净3—5日后再做),应提前与医护人员说明。

  5.已经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女性不应做放射线(胸片)检查,应提前与医护人员说明。

  6.屈光不正(近视、远视、散光等)的体检人员不得佩戴隐形眼镜,需要带能把视力矫正到最佳的框架眼镜。

  7.体检当天不宜穿连衣裙、丝袜及带有金属纽扣的文胸、衣服,女生最好穿一条净板背心。

  (四)具体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体检当日早6:30在乌兰浩特市人民医院门诊大厅一楼集合,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1张、黑色碳素笔1支,等待现场编号。

  2.体检当日请保持体检秩序,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3.体检完成以后请将体检通知单、彩超条形码及体检表交回二楼体检中心服务台。

  4.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2021年兴安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乌兰浩特市政府序列岗位)资格,取消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5.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应聘资格。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0482—8299681。

  二、考察

  (一)考察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组建考察组对被考察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档案信息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工作由乌市人社局统一部署,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自行确定。请考生自行下载2份《兴安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乌兰浩特市岗位)考察征求意见表》(附件2)并及时与各考察负责人联系(附件3)。考察结束后由各主管部门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报告,并将书面报告及《兴安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乌兰浩特市岗位)考察征求意见表》(附件2)于6月23日前报市人社局备案。

  (二)考生请于6月16日到乌市人社局513室开具调档函,6月21日前将学籍档案送至对应考察负责人处。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考生主动出示健康码。可提前进入微信公众号“兴安盟健康平台”申领健康码。

  (二)注意个人防护,体检全程需佩戴口罩。

  附件:

  1.2021年度兴安盟事业单位(报考乌兰浩特市政府序列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xlsx

  2.兴安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乌兰浩特市岗位)考察征求意见表.doc

  3.2021年度兴安盟事业单位(报考乌兰浩特市政府序列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负责人名单.xlsx

  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5日

  原文标题: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兴安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乌兰浩特市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岗位)体检、考察有关事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wlht.gov.cn/wlht/index/tzgg74/5155522/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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