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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呼和浩特市本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 2021-10-19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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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呼和浩特市本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工作安全进行,现将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告知如下,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和支持。

  一、做好健康监测

  备考期间,考生应掌握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注意合理作息,提高自身免疫力。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避免人员聚集,确保考前身体状况良好。

  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

  1.考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以及健康码为黄码和红码的考生均不得参加考试。已缴费考生经用人单位审核通过后,原渠道退还报考费。

  2.考生在考试当天需申领并提前截图“国家电子健康码(防疫健康信息码)”和“通信行程卡”,可在“青城医疗”、“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公众号获取。所有考生必须提交考试前48小时内1次新冠病毒核酸阴性检测报告纸质版,开考前经本人确认签字后上交监考老师。无新冠病毒核酸阴性检测报告纸质版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3.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复查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确定体温异常原因,并根据原因进行下一步操作。

  4.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经医护人员现场研判,认为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试结束后,发热考生经专用通道有序离场,避免与其他考生接触。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查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时。

  三、考生考前准备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试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2.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因防疫管理,考生无法进入考点熟悉考场)

  3.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4.因防疫检测要求,考生务必在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5.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居民有效证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保卡、护照)、准考证、“国家电子健康码(防疫健康信息码)”、“通信行程卡”和考试前48小时内1次新冠病毒核酸阴性检测报告纸质版。

  四、考生考试期间义务

  (一)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所有考生在考点考场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

  2.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进考点后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除有序去洗手间,所有考生须在原位静坐等候,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

  4.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或“就诊”等相关处置。

  (二)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五、其他

  与考试相关的安排及疫情防控工作有新情况、新要求和规定的,考试主管部门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以及微信公众号。

  六、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防疫要求,并签署《新冠疫情防控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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