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安基础知识

首页 > 公安招警考试 > 备考技巧 > 公安基础知识

2021内蒙古公安招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十四)

华图教育 | 2021-04-01 13:11

收藏

文章页

信息汇总 |  公安招警备考交流群 |  辅导课程 |  官方微信

  2021内蒙古公安招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十四)

  2021内蒙古公安招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由内蒙古华图整理发布,更多有关公安招警考试的备考知识,关注内蒙古公安招警频道!

  四、公安机关必须置于党委实际的、直接的领导之下

  公安机关自觉地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就是要积极主动地创造便于党委领导

  公安工作的条件,把接受党委的领导作为根本原则加以制度化,长期全面地贯彻

  执行。

  (一)认真执行党委的决定,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二)当好党委的参谋和助手

  (三)将上级公安机关布置的工作及时报告党委,并依靠党委的领导去贯彻落

  实

  对于上级公安机关的重要部署及执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任务,要在党委的密

  切领导下进行。

  (四)接受同级党委的政法委员会的领导

  (五)严禁把侦查手段用于党内

文章页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