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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呼和浩特回民区一村一名大学生招考聘用19人工作简章

回民区人民政府 | 2021-01-04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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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呼和浩特回民区“一村一名大学生”招考聘用19人工作简章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适应新时代基层治理需要,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全面加强村(居)“两委”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储备培养一批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优秀年轻人才,提高村(居)“两委”班子引领发展、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的能力,结合区情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返乡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考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本次公开招考聘用“一村(居)一名大学生”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计划

  本次为攸攸板镇19个村(居)每个村(居)公开招考聘用1名大学生,共计19名。原则上分配到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村(居)开展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有志从事村(居)工作,热衷村(居)服务事业,热心为村(居)群众服务;

  3.具有攸攸板镇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至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4年12月31日之后至2002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5.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专业不限;

  6.熟悉基层环境,具备从事村(居)工作的基本能力素质;

  7.具备正常履行村(居)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

  8.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包含已退出)、低保户家庭的大学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2021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通过回民区人民政府网站、回民区党建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

  (二)报名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1月5日—1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攸攸板镇政府201室

  咨询电话:0471—3253267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回民区“一村(居)一名大学生”公开招考聘用工作报名审核登记表》(一式二份)(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需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需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

  (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公章的证明材料);

  (3)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籍在线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下载,验证期应在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前有效);

  (4)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或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6)1寸近期免冠彩照4张(白底,带身份证号和姓名);

  (7)行政事业或企业职工报考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8)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包含已退出)、低保户家庭的大学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工作与报名同步进行,现场审核,即报即审。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或说明。重点审核户籍地、年龄、学历等基本情况。

  2.根据通过资格审核人员情况,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4方可开考。如报名人数不足,经回民区“一村(居)一名大学生”公开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以适当调整开考比例。

  3.形成《回民区“一村(居)一名大学生”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统计表》。

  (四)领取准考证

  时间:2021年1月13日至15日(上午9:00-12:00,14:00-17:00)

  地点:攸攸板镇政府201室。领取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代领人需出示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笔试

  1.笔试由回民区“一村(居)一名大学生”公开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统一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评》,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仅提供汉文试卷。考生需用汉文答题,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目前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阶段,报考人员考前14天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报考人员考试当天须凭绿色健康码、带口罩进入考场,发热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

  4.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在回民区政府网站、回民区党建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公布。

  (六)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回民区“一村(居)一名大学生”公开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必须当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

  3.考生面试必须用汉语回答。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4.对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回民区“一村(居)一名大学生”公开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5.考试工作结束后,由回民区“一村(居)一名大学生”公开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加权计算参加面试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并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回民区政府网站、回民区党建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公布。

  6.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体检和考察

  1.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回民区“一村(居)一名大学生”公开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农牧水利局和攸攸板镇组成考察组具体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现实表现、报考资格、有无违纪违法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报回民区“一村(居)一名大学生”公开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被考察对象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程序。

  (九)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回民区政府门户网站、回民区党建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合格人员直接办理聘用手续;对存有疑问的人员暂缓聘用,并就反映问题进行调查,调查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继续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

  五、聘用人员待遇与管理

  (一)管理。聘用人员属公开择优选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实行区选聘、镇管理、村(居)使用模式。由攸攸板镇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待遇。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受聘人员实行考察期制度,考察期为2个月,考察期工资为2000元。考察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与攸攸板镇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受聘人员薪酬待遇为3000元/月,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薪酬待遇及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区财政和各村(居)按照1:1的比例保障,攸攸板镇负责落实。

  (三)考核。每年年终由攸攸板镇对招考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结果报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备案。当年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连续两年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的予以解聘。招考聘用人员必须在村(居)工作,按照岗位要求参与村(居)“两委”工作,除在本村(居)有创业项目外,不得在外兼职,如有在外兼职或经组织认定无法继续正常工作、不能承担工作任务的,由区委组织部、镇党委会商决定,予以解聘。招考聘用人员可自愿终止聘用合同,解聘或自愿终止合同人员名单,由攸攸板镇党委及时报送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和区财政局备案。

  (四)培养。加强对招考聘用人员的教育培养,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和攸攸板镇包村领导干部负责招考聘用人员的培养,按照把招考聘用人员培养成优秀基层党员干部的目标,加强对招考聘用人员的综合锻炼。考核优秀的招考聘用人员,由攸攸板镇党委考察,符合条件的可提名进入村(居)“两委”班子。

  本简章由回民区“一村(居)一名大学生”公开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回民区“一村(居)一名大学生”公开招考聘用

  工作报名审核登记表

  回民区“一村(居)一名大学生”

  公开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4日

  附件:

  回民区“一村(居)一名大学生”公开招考

  聘用工作报名审核登记表

  

  报名序号:

 

性别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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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政治

面貌

 

身份证号

 

报考

村(居)

 

毕业院校

及专业

 

毕业

时间

 

现工作

单位

 

参加工作

 

所在地

 

现居住地

 

联系电话

 

邮政

编码

 

婚姻

状况

 

是否同意调剂

 

家庭

成员

情况

姓名

关系

所 在 单 位

职务

       
       
       

学习

经历

 

工作

简历

 

初审

意见

 

 

 

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诚信

承诺

(本人承诺所填写的相关内容均真实有效)

 

 

            报考人员签名:

                     

  注:除报名序号、初审意见由工作人员填写外,其他有关项目均应由报考人员实事求是填写,此表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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