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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2021年事业单位考试职位表什么时候发布

呼和浩特人事考试网 | 2020-12-14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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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2021年事业单位考试职位表什么时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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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内蒙古呼和浩特事业单位考试公告预约

  2021内蒙古呼和浩特事业单位考试备考资料

  一、呼和浩特事业单位考试招聘计划查询

  根据《呼和浩特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现将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1.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793名工作人员。详情请阅读《呼和浩特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原则上具有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要求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20日(含)以后出生);招聘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以及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其中,报考教师岗位的,原则上应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护理岗位的,原则上应取得护士执业资格。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高校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但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为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护理、助产专业“高校毕业生”报考护理岗位,且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可以先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但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8)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并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三类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蒙汉语兼通人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2020年6月20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汉语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是指: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以蒙古语授课为主,且高考时使用蒙古语文试题答卷,录取为区内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录取为区外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的毕业生。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20〕23号)精神,“蒙汉语兼通人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和普通岗位计划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 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 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报考者须为2020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在2020年6月20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2020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仅限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只允许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20年6月20日(含)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仍处于国家规定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凡是到2020年6月20日,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列入编制)人员的“项目人员”,不能再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4)2021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5)呼和浩特市地区公办学校、幼儿园正式教师不得报考教师岗位;

  (6)报考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五)2020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和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招聘岗位表》无特殊说明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20日。

  二、2021呼和浩特事业单位考试问答智库

  呼和浩特事业单位考试体检考核是什么样的流程?

  (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医院由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

  体检结果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旗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考生对当日、当场不能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个人诚信、报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旗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考人员考核不合格,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被考核对象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体检结果合格的,应从接到体检结论起20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特殊情况,经报考人员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提交材料的时间可适当放宽。未经允许且不能按时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三、2021呼和浩特事业单位考试备考

  天下第二行书

  《祭侄文稿》是唐代书法家颜真卿于唐乾元元年(758年)创作的行书纸本书法作品,这篇文稿追叙了常山太守颜杲卿父子一门在安禄山叛乱时,挺身而出,坚决抵抗,以致“父陷子死,巢倾卵覆”、取义成仁之事。通篇用笔之间情如潮涌,书法气势磅礴,纵笔豪放,一气呵成。此稿是在极度悲愤的情绪下书写,不顾笔墨之工拙,故字随书家情绪起伏,纯是精神和平时工力的自然流露,被誉为“天下第二行书”。

  以上内容来自2020呼和浩特事业单位招考简章供考生参考,具体考试信息请以官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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