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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吉林长春市事业单位招聘472名教师职位表

未知 | 2020-11-18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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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吉林长春市事业单位招聘472人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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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我市基础教育招才引智,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教育局研究决定,拟面向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和吉林大学招聘2021年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99所公办学校,提供351个专业技术岗位,拟招聘公办教师472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长春市2020年“强师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11号)》(附件1)。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吉林大学的2021年统招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2021年长春地区的公费师范毕业生,不再另举办专场招聘会,并入此次“强师计划”招聘。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身体条件;

  5.2021年应届毕业生﹝2021年8月1日(鉴于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最终以教育部认证时间为准)前获得统招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6.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专业以国家教育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2022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1年毕业生。同时,统招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毕业后不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文章来源:http://nenu.bysjy.com.cn/detail/bulletin?id=539248&type_id=5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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