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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94名食品安全助管员体检公告

内蒙古华图 | 2020-09-09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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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94名食品安全助管员体检公告

  体检与公示

  1.体检。体检医院由市公开招聘食品安全助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并与体检医院签订委托协议,明确权利义务。由市市场局具体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定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对拟聘用人员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收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应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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