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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拟聘用公示

乌兰察布人事考试信息网 | 2020-06-28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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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拟聘用公示

  根据《乌兰察布市2020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经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察、体检等环节,现对乌兰察布市2020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 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乌兰察布市2020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拟聘用人员名单》。

  二、 公示时间及受理方式

  (一)公示时间: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7月3日。

  (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乌兰察布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反映,反映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受理电话:0474—8301779/8320213)

  三、其他事项

  (一)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在2020年7月10日前到聘用单位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人才引进资格。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须由引进单位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合同规定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聘用人员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不得调离乌兰察布市,不得参加区内外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务员考录,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等。服务期内辞职人员须承担人才引进违约责任,并记入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诚信档案,五年内不得参加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活动。

  (三)受疫情影响,请拟聘用人员非必要尽量不要外出,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请拟聘用人员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乌兰察布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通告、公告,并严格按要求执行。请拟聘用人员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聘用。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影响聘用的,后果由拟聘用人员承担。

  附:《乌兰察布市2020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拟聘用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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