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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兴安盟事业单位招聘汉语文教师面试语言的补充说明

兴安盟教育局 | 2019-08-08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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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考生电话咨询我局,汉语文教师岗位应采用何种语言进行讲课和说课,现统一进行说明:属于蒙授岗位(含项目和蒙汉兼通)的汉语文教师岗位须采用汉语进行讲课,蒙古语进行说课;其他汉语文教师岗位使用汉语进行讲课和说课。

  (一)隶属蒙授岗位的汉语文教师岗位有:

  科右前旗第一小学 汉语文教师(蒙授)(项目岗位、蒙汉兼通岗位);

  科右前旗第五中学初中部汉语文教师(蒙授)(项目岗位、蒙汉兼通岗位);

  科右前旗第五中学高中部汉语文教师(蒙授)(蒙汉兼通岗位);

  科右前旗第一中学 汉语文教师(蒙授)(蒙汉兼通岗位);

  科右前旗民族中等职业学校汉语文教师(蒙授)(项目岗位);

  科右中旗巴彦呼舒第一中学汉语文教师(蒙授)(蒙汉兼通岗位)。

  (二)其他汉语文教师岗位有:

  乌兰浩特蒙古族初级中学汉语文教师(一般岗位)。

  201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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