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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集宁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拟录用名单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乌兰察布人事考试网 | 2019-06-19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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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集宁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拟录用名单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集宁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简章》,现将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及总成绩予以公布,并将考核、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布集宁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及总成绩(详见附件)

  二、关于考核

  (一)考核要求:考核工作由集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重点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表现。考核要审阅本人档案材料以及所属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从参加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核时间、地点:进入考核体检人员须在2019年6月20日---2019年6月23日(星期六日不休息)携带个人档案、毕业证、学位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商务科技文化中心A区5号楼307办公室(集宁新区察哈尔东街)进行考核。考生提取个人学籍档案或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出具函的,请于考核前到集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办理(A5-307)。联系电话:0474——8212067。

  三、关于体检

  (一)体检标准: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应聘者体检不合格的,从参加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1.体检日程安排:进入考核体检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到乌兰察布市第三医院办理体检手续进行体检。

  2.体检时间:2019年6月25日——2019年6月26日上午8:00前开始体检。

  3.体检地点:乌兰察布市第三医院(集宁区桥西新华街)。联系电话:13394748865。

  4.体检费用:费用自理(现金)。

  5.体检人员须自带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6.体检注意事项:体检当日须空腹。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清淡饮食,避免熬夜、饮酒和剧烈运动。

  附件:《集宁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进入考核体检名单及总成绩》

  集宁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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