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内蒙古教师资格证考试,是内蒙古境内准备当老师的考生们必须要参加的一项考试,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准备了2019年内蒙古教师资格证考试的备考资料,仅供考生参考!
1.(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A.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
B.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
C.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D.出版未经依法审定的教科书的
2.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 )。
A.直接开除 B.批评教育
C.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D.批评教育,并予以开除
3.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 ),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A.年龄差异 B.性格差异 C.个体差异 D.性别差异
4.( )按照基准价确定教科书的零售价。
A.国务院价格行政部门和出版行政部门
B.国务院价格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行政部门
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行政部门和出版行政部门
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行政部门和图书管理部门
5.下列行为中,县级人民政府或其教育行政部门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是( )。
A.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
B.学校或者教师在义务教育工作中违反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
C.未采取措施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者防止辍学的
D.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性质的
6.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 )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A.当地乡镇人民政府
B.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C.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D.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7.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施行时间为( )。
A.2006.9.1 B.2007.1.1 C.2007.9.1 D.1994.1.1
8.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 )的办学条件。
A.城市学校 B.薄弱学校 C.农村学校 D.偏远贫困地区的学校
9.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的规定是( )。
A.收学费,不收杂费 B.不收学费、杂费
C.不收书本费、杂费 D.不收书本费、学费
10.凡年满( )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 )周岁。
A.5 ,6 B.6 ,7 C.7 ,8 D.5,7
参考答案见下页!
【参考答案】
1.D【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二)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三)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四)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一)胁迫或者诱骗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二)非法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三)出版未经依法审定的教科书的。”
2.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3.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4.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十条规定:“教科书由国务院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出版行政部门按照微利原则确定基准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出版行政部门按照基准价确定零售价。”
5.B【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二)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性质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未采取措施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者防止辍学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学校或者教师在义务教育工作中违反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依照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6.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7.A【解析】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自2006年9月1日期施行。
8.B【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六条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9.B【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10.B【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