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全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内蒙古考区新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的紧急公告
近日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我区有参加2018年度全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的部分人员冒用单位名义出具虚假工作证明报名考试。按照国家人社部要求,为坚决杜绝提供虚假信息报名考试行为的发生,净化我区考试环境,经研究决定,所有2018年度全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内蒙古考区的新报考人员,在现场审核时,需要提供与工作简历表所记录工作单位相符的内蒙古自治区本地社保缴纳证明以便进行核查,报考人员所填报的工作单位与实际缴纳社保单位信息不符的,将按报名无效处理,同时也将不予更改所填报的工作单位信息。
为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依据考试相关规定再次重申,对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一经核实,责任自负,涉事单位信息将视情况向社会公布。
对应试人员通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规定:“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和各盟市人事考试机构将严格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考虑到全区新报考人员较多的实际情况,将全区现场资格审查时间顺延至9月21日。
以上内容不再向报考人员逐人电话通知。
监督投诉电话:0471-6601703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9月14日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