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放宽招考条件的通知
经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放宽招考条件。现将相关变动信息通知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资格条件
选调单位统一进行合并,全部变更为“呼市人社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选调岗位统称为“综合岗位”,合并后的选调人数为13名。
学历:由“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变更为“大学本科及以上”。
招考年龄:由“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后出生)”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1日后出生)”。
工作经历:取消“具有两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日)”条件限制,试用期满均可报考。
最终录取人员由局党组研究后进行调剂,充分考虑个人所学专业及工作经历等因素,合理安排到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呼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非参公的事业编制>7名、呼市五险核定稽审中心3名、呼市技工学校2名、内蒙古纺织技工学校1名、呼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1名、呼市职业介绍中心2名)工作。
二、报名程序中调整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12日9:00至7月18日17:00。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时间:7月12日9:00至7月19日12:00。
(三)报名确认时间:7月12日9:00至7月19日17:00。
(四)职位取消:报名截止后,原则上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人数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选调职位、相应核减计划人数或降低开考比例,选调职位取消的报名人员,予以退费。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7月21日9:00—17:00。
(六)笔试时间:2017年7月22日上午9:00—12:00。
(七)面试时间请随时关注呼市人事考试信息网通知。
三、注意事项
提交报名信息后,报考人员需自行到公告中下载《选调审批表》(附件《选调审批表》),真实完整填写信息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工作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传真至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传真电话:0471-3956225、0471-5181202)。我单位收到传真后,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按照要求传真《选调审批表》,以及不按要求规范填写的报考人员,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四、其他
政策咨询电话: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71—5181202
技术咨询电话:
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中心:0471—3697650、0471—3690468
咨询电话开通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017年7月14日